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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河源市热力发电厂PPP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河源市热力发电厂PPP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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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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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热力发电厂PPP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7号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热力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热力发电厂PPP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源江东新区临江镇七寨镇埋场西侧。

2.3工程规模:河源市热力发电厂项目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188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51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批准建设规模为1200吨/日,配置两条600吨/日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各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一台余热锅炉,两台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拟供一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投产后年处理垃圾量约43.8万吨,年发电量约19131万度,年上网电量约15303万度。同时配套建设附属生产、生活设施。厂区分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两部分,其中主厂房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锅炉间、烟气净化及其它一些设备用房,主厂房附屋包括汽机间、综合车间、升压站等;辅助生产区由综合水泵房、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养护车间、油罐区等组成;生活设施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停车场、环保展厅等。项目总投资为87354.00万元,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为******.15元(具体预算造价以招标人审核确定的工程量预算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场地平整工程及边坡工程等全部内容,及招标人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的网页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或能够提供有效的证书网页打印页。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无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2类或C3类)》(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2类或C3类)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5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2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日历天)拨付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和不可预见费后)的20%(其中的20%拨付至中标人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付至50%后一次性从进度款中扣回。

5.13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4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5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6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7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8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8088/xzzx/008001/******/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为202332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55-******

传真:0755-******

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委会二号楼205-3室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传真:******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地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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