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5-******
二、合同名称
******公安局复印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
四、项目名称
******公安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
******公安局滨河路56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滨河路金运楼首层105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复印机 | 1(台) | 23,990.00 | 23,990.00 |
合同金额: 23,99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叁仟玖佰玖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昊 刘志青
九、验收意见
已按合同要求供货,使用正常。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公安局
202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