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批准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汀发改综〔202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409-350800-04-01-40429******居民和工、农业用水安全,促进长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河田镇。
******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水库为多年调节小(1)型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功能,设计供水规模1.5万 m3/d,设计保灌耕地面积410亩。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供水工程、大坝观测、水库管理房和上坝公路等内容组成。水库总库容441万立方米,输水管道长14.3公里,上坝公路长0.8公里、路基宽度4.5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2277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424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650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4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44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84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长汀县政府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其他事项
******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